宜春学院纪委工作职责
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1.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认真履行监督基本职责,强化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3.强化监督执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确保纪律审查工作安全。
4.督促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教师工作部等内设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等组织落实监管责任,依规履行监督职责。
5.依规依纪开展问责,对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6.监督推动学校党委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处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做好巡视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工作。
7.每年度对学校政治生态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报送省纪委省监委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
8.加强对学校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两为主”要求,指导、检查、督促学校二级单位兼职纪检干部落实监督责任。
9.加强专兼职纪检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10.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