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室
一、贯彻落实学校纪委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二、做好党的纪检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党风党纪教育工作。
三、负责内外协调、联络、宣传、交流工作。
四、负责收、发文工作以及工作制度、计划、总结、报告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五、负责财务、文书档案、印章管理、保密、会议筹备与平安校园建设等方面的日常管理事务。
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定期开展对各学院、校属各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考核工作。
七、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接待和受理来信来访;负责信访、案件的信息化管理与督办。
八、负责案件审理,定期向上级报告信访、案件线索情况和办理结果,向上级报告其他专项工作。
九、督促、催办、审核转请有关部门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办理其他重要信访问题。
十、承办纪委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督检查室
一、负责监督检查学校党组织、校属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遵守贯彻执行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本校的决定、决议、制度等情况。
二、负责承办对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问题线索开展综合分析研判,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组织开展纪律审查。
三、负责承办学校基层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及复核调查工作。
四、负责督促学校组织部、人事处、审计处、教师工作部等内设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委员会等组织落实监管责任,依规履行监督职责。
五、负责对违犯党章党规、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依据权限进行问责,或者向有权做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六、负责监督推动学校党委做好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处置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的日常监督工作。
七、负责案后总结、通报、结果运用和案发单位的整改督促工作。
八、负责做好学校干部选任、干部考核、评优评奖的廉政鉴定工作。
九、负责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工作,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校属各部门(单位)做好教师的廉洁档案工作。
十、负责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各类专项督查工作。
十一、负责对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提出工作建议。
十二、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