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研讨


推进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

作者:文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次数:63发布时间:2021-03-18

不久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了统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对于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是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领导的重要保障,是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也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战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大团结大联合,解决的就是人心和力量问题。这是我们党治国理政必须花大心思、下大气力解决好的重大战略问题。”这一重要论述鞭辟入里。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的三大法宝之一,在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以及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也是新时代“中国之治”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历史证明,统一战线不仅是中国共产党凝聚人心、汇聚力量的政治优势,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做好统一战线工作,事关党的执政地位和国家战略,事关革命、建设、改革事业成败。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我们要站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深入推进《条例》贯彻实施。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既是对中国共产党建党百年来统一战线工作经验的高度凝练概括,也是新时代充分发挥统一战线法宝作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高度重视统一战线工作,并一直采取各种可能的方式强化统一战线工作。在长期的革命与建设中,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经验日益丰富,统一战线的对象不断扩大,而其自身对统一战线工作的要求也逐渐提高。将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经验和要求加以总结和梳理,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推广开去,就成为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必然选择。2015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关于统战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为新时代统一战线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同时,统一战线工作实践中也积累了一些新经验和好做法。这次修订《条例》,就是要系统总结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提炼转化为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统一战线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是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汇聚共同奋斗力量的现实需要。《条例》指出,“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联盟”。特别是当前,我国发展的历史方位、新发展阶段的任务、新的发展环境,更加凸显了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性。面对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前所未有的发展难度,中国共产党必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心聚力。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贯彻落实《条例》,做好新时期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为统一战线工作的首要原则,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确保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统一战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必须突出并强化地方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主体责任,使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统一战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将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做到明处,做到实处,做到细处。必须从政治、思想、组织、作风以及纪律方面强化统战部门自身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政治预判力、智慧、经验和能力经受统战工作中的各种考验,应对统战工作中各种风险。(刘长秋 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副主任、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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